「呂志和獎」釐定三大目標,旨在嘉許及表揚世界各地具有傑出成就和超卓貢獻的人士或團體:
目標一:促使世界資源可持續發展
目標二:促進世人福祉
目標三:倡導積極正面人生觀及提升正能量以振奮人心
按此了解獎項目標的詳細資料。
「呂志和獎」共設三個獎項,分別是持續發展獎、人類福祉獎、正能量獎。
因應世界在不同時代的不同挑戰或需要,「呂志和獎」每年都會為每個獎項類別訂定一個關注領域。
關注領域涵蓋科技、醫療、文學、藝術、慈善、和平等範疇,旨在促使世界資源可持續發展、改善世人福祉,以及倡導積極正面的人生觀。
按此了解2018年「呂志和獎」的關注領域。
「呂志和獎」每年最多可頒發三個獎項,而每個獎項類別則頒發一個獎項。
「呂志和獎」每年頒發一次。
「呂志和獎」在2016年舉行首屆頒獎典禮。
按此查閱歷屆獲獎者資料。
「呂志和獎」由呂志和博士創立,他奉行「取諸社會,用諸社會」的原則,設立獎項以回饋社會。
各獎項類別的獲獎者均獲授予現金獎2,000萬港元(約為256萬美元)、證書一張及獎座一座。
只有獲邀提名人可提交提名,及會收到獎項公司發出的詳細提名資料。
非獲邀提名及自薦提名均不會被考慮。
被提名人可以是在該年度的關注領域中作出卓越貢獻的任何個人或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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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志和獎」接受任何個人或團體被提名人,惟必須由獲邀提名人提名。
若提名人認為其提名對象的卓越成就在該年度關注領域以外,但仍屬於該獎項類別範圍以內,仍可作出相關提名。
提名人可以作出多個提名,但每年每個獎項類別只可作出一個提名。因此,每個提名人每年最多只可作出三個提名。
一個獎項只會頒發予單一獲獎者(即不會共享一個獎項),獲獎者可為個人或團體。
被提名人士於獲提名之日必須在生。如個人於宣布為「呂志和獎」獲獎者之後但獲頒授獎項之前去世,則「呂志和獎」可在其身後追授予其遺產。
獲獎者須經三個階段的嚴格評審過程選出,所有提名將由遴選專責小組、獎項推薦委員會以及獎項理事會進行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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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此查閱三層架構的成員名單。
所有提名資料將會絕對保密。